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检查事项,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
第五条 谁检查、谁反馈,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或者各执法机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第六条 公开、公正、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市局各股室、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业务股室、队应当根据365bet注册开户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机构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局汇总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6年应当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60%,自2017年始应当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十条 根据365bet注册开户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建立完善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区域、执法类别情况等。
第十一条 建立本局在本辖区的检查企业名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本局各相关业务股室、队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本机构年度检查计划。
第十三条 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第十四条 本局各股室、队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双随机”,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具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第十五条 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可以从本级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也可以从本部门与全市各乡镇安监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六条 原则上,市局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4次。本部门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4次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但是,对于进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因违法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七条 本局各股室、队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八条 在对单个被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十九条 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十条 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被检查对象在收到书面反馈的检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检查部门及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下一步处理。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在每年1月底之前,市局通过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公开上一年度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果的运用等。
第二十四条 本局各股室、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二十五条 本局各股室、队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海安监管发〔2016〕30号
海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各股室: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30号)、《365bet注册开户公室关于印发海伦市全面推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海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目标任务。
1、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依托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网上政务大厅等信息载体,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股室要以行政审批大厅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检查对象名录库。
2、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股室要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股室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股室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行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股室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监管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股室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股室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海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海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