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海伦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派驻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
加强基层干部班子建设,对所属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对所属党员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市直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抓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统战及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
承担上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实有职工人数8人,编制数7人,退休职工5人。
三、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机关工委2017年收入预算安排7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71.4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7.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3.69万元。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机关工委2017年支出预算安排7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按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
机关工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万元。
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原因是工资上调以及增加公务员车补。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万元,其中:办公费0.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我单位有办公用房 0 平方米,价值 0 元,有车辆 0 辆,价值 0 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 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价值 0 元,其他用车 0 辆,价值 0 元,电脑 7 台,价值 14000 元,打印机、复印机 1 台 ,价值 580 元 ,专用设备 0 套 ,价值 0 元 ,其他资产 0 价值 0 元。以上总数量 8 台(辆、套),总价值 14580 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应公开的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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