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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粮食局及所属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年03月12日来源:财政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及绥化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综合、分析、预测全市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市粮食总量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市大豆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大豆产业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大豆产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大豆产业发展项目的登记、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协调企业和相关部门、中介组织、农户的关系,助推大豆产业基地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和市场建设;负责海伦市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的筹备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大豆产品、杂粮等小微电商的服务指导;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为市政府制定粮食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粮食购销和专项储备粮、国家临时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的指导,提高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一个(即大豆产业发展中心)九个职能股:办公室、计调股、农村股、企管股、财务审计股、仓储股、人事股、保卫股、监察室。机构编制数30人,行政编制15人,其中:行政单位在职正科领导1人、副科领导5人、行政在职科员7人、行政在职工勤人员2人。事业单位编制15人(在职管理人员11人)。行政退休人员:60人,离休人员5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人。其他人员情况:遗属5人。 

二、2017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粮食局预算支出总计534万元,大豆发展中心预算支出21.00万元。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136万元。

具体支出为:基本工资支出8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 42万元,奖金支出13万元。大豆发展中心基本工资支出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万元,奖金支出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元。

具体支出为:办公费 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万元。大豆发展中心办公费 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1万元。

具体支出为:离休费支出38万元,退休费支出30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万元。大豆发展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出1万元。

(四)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7万元。大豆发展中心医疗保险支出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粮食局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为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粮食局及下属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为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粮食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3万元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8.7万元。大豆产业发展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有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有车辆0,价值0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价值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价值 0 ,其他用车 0   ,价值 0,电脑 53 ,价值288,283.00,打印机、复印机 14  ,价值74,782.00  ,专用设备10  ,价值 46,818.00  ,其他资产26, 价值51,590.00元。以上总数量 103台(辆、套),总价值461,473.00元。

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粮食局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为0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粮食局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0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7年无此项工作。

 

 

 

附件下载:

(粮食局)及大豆办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