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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年03月12日来源:财政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市政府和绥化市审计局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和绥化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审计局实有人数46人,其中:行政在职正科级3人,副科级5人,办事员16人,退休22人。

局内下设人秘股、财政股、社保股、投资股、行政股、农林股、经贸股、法制股、信息股和经责局。

你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于2017219日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请遵照市人大常委的批复意见严格执行好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42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06    万元

三、预算编制说明

12017年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收入42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32万元。其中:人员基本工资100万元,津贴补贴56万元,奖金1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1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万元。其中:退休费79万元,住房公积金9万元;(4)上级专项审计业务经费10万元。

32016年三公经费为0元,较上年同比无变化。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收支情况。

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

6、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7、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楼内办公,现有办公室14,有车辆0,价值0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价值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价值0,其他用车0,价值0,电脑19,价值10.68,打印机、复印机1 ,价值0.45 ,专用设备0套,价值0元,其他资产。以上总数量20台(辆、套),总价值11.13元。

8、本部门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

 

 

附件下载:

2017审计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