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6年08月19日来源:

 

 

各股、所、室:

  《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910

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我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1号、《绥化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绥政办发【20166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施两随机、一公开检查,是指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检查。

  第三条  “两随机、一公开坚持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规范监管,是指实施两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第五条  公正高效,是指实施两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第六条  公开透明,是指实施两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第七条  协同推进,是指实施两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探索机关内跨股室、机关与所、队、技术支撑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第八条  各相关业务股负责具体业务范围内的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加强对基层指导。

  第九条  各相关业务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界定、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两随机、一公开操作平台。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条  检查人员应当从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自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两随机、一公开操作平台,作为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执法岗位、执法证号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岗位调整等因素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  各相关业务股确定事中事后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对象,自行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录入两随机、一公开操作平台。

  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实施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检查的要求、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

  第十三条  实施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通过两随机、一公开操作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四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检查频次应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确定。各相关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其他部门实施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确需对同一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检查时,各相关部门应当实行联合检查。

  对于监管频次有特别要求、投诉举报多、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五条  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在收到检验结论后,形成检查报告。如提出复检或者检验检测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复检结果或者检验检测异议处理后,形成检查报告。

  第十六条  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在检查报告形成后,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十七条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报告与反馈情况录入两随机、一公开操作平台。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可依法作出限期整改、约谈等处理决定。依法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根据管辖原则移交相关监管部门并进行跟踪督导。

  第十九条  执法机构要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  开展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泄露抽查检查相关情况和举报人等相关信息,对检查中知悉的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执法人员在检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注:本《工作细则》由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