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永和乡的小宇(化名)同学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在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的帮教下又回到了自己喜爱的校园,继续他的学习生活。
去年10月25日16时许,年仅15岁的小宇与同学小泉到饭店吃麻辣烫,正巧遇见同学小何、小鑫、小威等人在另一桌用餐,小宇来到小威这桌夹菜,却被小威制止,于是二人发生激烈的争吵,被同学劝解后回到各自座位上,用餐结束后,小宇感到自己没面子,便上前再次与小威发生口角,小宇顺手从衣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对着小威腹部就是一刀,看见小威腹部流血了,小宇也吓得跑了出去,案发后,小宇害怕被迫追究刑事责任,到外地躲了起来,公安机关于今年3月1日将其抓获。
案件到法院少年法庭后,处理案件的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他的具体情况后,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考虑到小宇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又系初犯、偶犯、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为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还为永和中学的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通过法官亲身审理的真实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中学生因人际交往而容易引发的犯罪,深入分析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从而告诫青少年学生要做到学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