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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时间:2015年12月24日来源:

【事项名称】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联系电话】0452-2552993

【申请条件】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

【办理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或登记证明原件(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房屋他项权证书;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登记证明);
  (四)主债权已消灭的需提交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的原件;
  (五)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需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权利声明的原件;
  (六)抵押权已实现的需提交抵押权已实现的证明的原件。
【办理流程】
1、业务一科受理;
2、业务三科审核;
3、归档;
4、记载于登记簿。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00,周六9:00-12:00

【办理时限】2个小时内完成

 

【收     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