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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办理

时间:2015年12月22日来源:

 

 

 

所需材料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一寸照片两张等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结时限

  外地人员办理暂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随到随办;集体办理暂住证的,由派出所登门服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暂住证申领办法》(公安部令第25号 1995年6月2日)